在2018年全域例行督察中,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内蒙古督察组要求地方加大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扩大督察效用。驻点督察结束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政府立即启动整改工作,于5月15日对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往年整改到位严重滞后的土左旗、玉泉区、和林县3个旗(县、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了集中警示约谈。
约谈会上,呼和浩特市政府提出四项硬措施,全力推进整改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整改主要责任。3个旗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强化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狠抓工作落实,多措并举,确保每一宗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到位。二是严肃查处整改违法用地行为。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以消除违法状态为目标,采取拆除违建和补办手续相结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力度,该拆除的必须依法拆除,该没收的必须依法没收,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追究;确实需要补办用地审批手续的,依法处罚到位后尽快组件报批;对查处整改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力,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进行严肃问责,必须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查处整改工作应做到依法履职到位、处罚落实到位、移交移送到位、追究责任到位、消除违法状态到位。三是按期完成整改任务。要求各旗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月30日前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率达到90%以上,12月30日前全部完成2016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任务。四是加强对挂牌督办案件的查处工作。呼和浩特市政府对土左旗2宗违法用地案件、经济技术开发区1宗违法用地案件进行挂牌督办,要求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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